在我国,机床型号的编制规定是按照GB/T 15375-2008《金属切削机床型号编制方法》进行制定的。该规定旨在使机床型号能够充分反映机床的性能、结构、规格等特征,便于人们识别、使用和交流。以下是机床型号编制规定的主要内容:
一、型号的组成
机床型号由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和部分特殊符号组成。具体包括以下部分:
1. 机床类别代号:采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,如C表示车床,B表示镗床,M表示磨床等。
2. 通用特性代号:用于表示机床的通用特性,如高精度、自动、数控等。通用特性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表示,如G表示高精度,Z表示自动,C表示数控等。
3. 结构特性代号:用于表示机床的结构特性,如卧式、立式、万能等。结构特性代号由阿拉伯数字表示,如1表示卧式,2表示立式,3表示万能等。
4. 主参数代号:用于表示机床的主要规格,如床身长度、工作台宽度等。主参数代号由阿拉伯数字表示,如1000表示床身长度为1000mm。
5. 第二主参数代号:用于表示机床的第二主要规格,如工作台宽度、主轴转速等。第二主参数代号由阿拉伯数字表示,如250表示工作台宽度为250mm。
6. 其他特性代号:用于表示机床的其他特性,如传动方式、冷却方式等。其他特性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表示,如S表示丝杠,K表示滚珠丝杠等。
二、型号的排列顺序
机床型号的排列顺序如下:
1. 机床类别代号
2. 通用特性代号(如有)
3. 结构特性代号(如有)
4. 主参数代号
5. 第二主参数代号(如有)
6. 其他特性代号(如有)
三、型号的表示方法
1. 机床类别代号、通用特性代号、结构特性代号、其他特性代号均采用大写字母表示。
2. 主参数代号、第二主参数代号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。
3. 型号中的字母和数字之间不加分隔符。
4. 型号中的字母和数字之间不得有空格。
四、型号的编制规则
1. 机床类别代号应按照GB/T 15375-2008的规定选择。
2. 通用特性代号、结构特性代号、其他特性代号应按照GB/T 15375-2008的规定选择。
3. 主参数代号、第二主参数代号应按照机床的实际规格填写。
4. 型号中的字母和数字不得重复。
5. 型号中的字母和数字顺序不得颠倒。
6. 型号中的字母和数字之间不得插入其他符号。
机床型号编制规定是我国机床行业的重要技术规范,对于提高机床产品的质量、便于管理和交流具有重要意义。在编制机床型号时,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,以确保型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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